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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通过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性审查?

法律服务 学会服务365 2022-10-28

根据2018年中国科协精心筹划办好一批实事的指示精神,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以科技工作者为本位组织编写《科技工作者法律实务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向科技工作者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科技工作者法律意识,培育科技工作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能力。


《手册》本着突出重点、问题导向的原则,聚焦当前科技工作者所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重要政策要点,采用问答式,总共5章,138问,每道题统一包括三部分:答案、释义、依据。各问题依据最新的法律文本和政策文件,力求满足科技工作者的切实需要。


今天,小福团给大家带来

发明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才能通过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性审查?


答案

发明需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实质性条件,才能通过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性审查,而被授予专利权。



释义

1.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不存在抵触申请。


1.1不属于现有技术。现有技术是指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如果一项拟申请专利的发明与现有技术相同,则该申请属于现有技术,不具备新颖性。在“现有技术”的判断上,采取世界标准,即不论是在出版物上发表公开,还是通过生产、制造、使用等使用公开;不论是在国内公开,还是在国外公开,只要某一项技术脱离了保密状态,社会公众有获得该技术的可能,该技术就构成现有技术。


1.2不存在抵触申请。抵触申请是指在后申请的申请日之前,已有他人就同样的发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申请,并记载在该在后申请的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该在先申请构成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在后申请的申请日之前,在先申请并未公布,不属于现有技术,在后申请与其申请日的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新颖性。但是,一项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为了避免重复授权,专利法特别规定了存在抵触申请的情况下,在后申请丧失新颖性。


1.3丧失新颖性的例外。虽然技术一旦公开就构成现有技术,不再具有新颖性,但法律也规定了一些例外的情形。比如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其内容的,不丧失新颖性。


2.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非显而易见性。一个掌握了本领域所有普通技术的从业人员,不能通过逻辑分析或者有限的、常规的实验得到该技术。显著的进步是指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发明能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比如提高效率、改善质量等。


3.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一项发明如果不能通过工业生产稳定地被制造出来,或者虽然能被制造出来,但是不能被投入实际应用并解决实际问题,则不具备实用性。



依据

200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来源丨法律服务处供稿


◢  往期回顾  

● 合作研发、委托研发情形下专利权的归属与独立完成的发明创造有什么区别?● 如何处理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冲突?科技成果的收益分配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该收益与其他科技奖励收益是否有冲突?● 科技成果持有单位给予团队或个人的奖励资金能否作为其设立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出资资金?● 如何界定科技成果完成人和对完成科技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其技术权益分配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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